剛剛跑了大概11公里回來。確實非常惡劣的天氣。刮大風 (在風裡跑步的問題是:(1) 逆風時候的風阻;(2) 刮風時候要吸進空氣裡的氧份也很困難);更致命的是漿滿煙霞的朦朧天,所以一邊跑一邊幾乎想用勺在天空上面刮點氧氣出來 (在霧漿裡跑步氧氣便變得比刮風時更加吝嗇 ─
肺部只是一直拼命吸著填滿濕氣抑或塵埃的煙霞)。所以現在是累趴趴的洩壓在電腦螢幕前面,汗顆跟指頭一同勤快地滴答敲著鍵盤寫著的 (好吧,確實是比實情誇張了一點)。
(題外話:剛才寫著的時候,覺得最近的天氣報告好像用多了『薄霧』而不再用『煙霞』似的,於是到天文台的網站查找看。大概是說『薄霧』是水汽凝結出來的霧;『煙霞』則是塵埃或煙屑凝結出來的霧。也就是說同樣是朦朧天,『薄霧』比『煙霞』更「天然」跟「清新」就是了。也真傷腦筋。明明從措辭看來,『煙霞』才是比較華麗的一方嘛。)
總之現在除了下雨以外,隔天便附近『慢跑』。說來確實好像是『緩步跑』的說法慣用得多。不過怎麼說也是步頭用力、小腿起勁地鼓脹起來的移動方式噢。當然也有腳掌勉強離地,一邊沙索的向前拖著、一邊粗糙地削磨著鞋底的中年大叔,躬著腰在起勁地向前蠕爬著。這樣才算是真正的『緩步跑』吧。以我的情況好像是不太貼切的說法。說『長跑』也好像來得太過「專業」─
幾乎就是聽見「噢,『長跑』嗎?」→ 然後便立刻出現「埃賽俄比亞的馬拉松選手一邊繃扭住臉,一邊蹬跳著四肢的奧運賽事畫面」─
這樣直接的流程。所以『慢跑』好像已經是最穩妥的說法 (速度也確實是不快)。
總之就一直在『慢跑』著。大概可以想像我跑步的方法
─ 比中年大叔快;比埃賽俄比亞的馬拉松選手慢就是了。路程現在已經累積到每次大概11公里。並不是要刻意在10k賽事的路程再故意加長,只是碰巧沿路況繞一圈的長度是11公里,這樣而已。實際上也沒打算過要參加比賽。好像一直是「並不熱衷於要勝出比賽」的那一型。要認真說自己應該更像是「抗拒比賽」的了,真是麻煩 (← 我意思『麻煩』的是比賽不是我本人)。總之就沿路繞11公里回來。因為會不梳頭也不刮鬍子便到路邊跑,而且可以想像跑步的時候會繃出難看的表情、衝線時候也會發出奇怪的喘氣聲音,為免你們會認出我,所以不打算說是在哪裡跑的了。
以11公里的說,大概可以跑出48分鐘半至52分鐘的時間。最經常是50分鐘前後。因為沒跟別人比較過所以不知道是快還是慢。一般要跑48分鐘半也不是非常困難的事,只是會比較辛苦而已。通常是在心情不太好的日子裡才會拼命衝出來的。回想過來會「一口氣 (其實要喘很多很多口氣) 發洩48分鐘」也好像是個很恐怖的人,讓電影編劇看到大概會說「有當變態殺手的潛質」吧,真傷腦筋。總之就是「會戴手錶計時,但一般不太注意成績」的跑法。說來瞥見時間忽然快了,還是會開始擔心緊接的路可能不夠氣
(之後便會確實開始抽搐似地喘起氣來)。
總之也就隔天便到外邊跑。要說像『興趣』抑或『上癮』之類也絕對不能,因為確實沒甚麼『興趣』可言。起床時候瞥見窗外正下雨的話,心裡還會暗地高興起來。不過一般情況的話,時間一到便會動起身來拉筋。要說勉強也不勉強,要說興奮也絕對不興奮的心情。與其說『習慣』,倒不如說『不想去想』的說法比較貼切。要是說『責任』的話也好像找不出抗議的理由 (這麼說來我便要由「變態殺手」變成「自虐狂」了,真要命)。也有朋友認真問過「為甚麼要跑?」,於是我便也認真地想起來…為了跑步回來可以喝橙汁嘛 ─ 這個說法氣氛好像很「蠟筆小新」似的,而且想到沒有「動感超人餅」也會確切感到遺憾起來;為了可以在簿本上記下每次的時間嘛
─ 也好像確實如此,不過聽來是「要說出來也不太好意思」的那一類答案。所以只好誠實地回答「不知道」。聽見以後她一副很失望似的表情。她說應該要是受了甚麼刺激才會不斷跑步的。真遺憾這方面的『刺激』我確實找不出來。
結果就「不知道為甚麼」地跑著。除了變得關注天氣以外,也好像沒有造成其他顯眼的變化。距離車路士後衛伊雲奴域
(Branislav Ivanovic) 的大腿還相當遠,不過腳也好像變結實了。也確實變持續性的輕微疼痛起來。衣櫃裡的運動衣服也變多了。就這樣而已。
「嘿,老弟,也要練成我的腿對嗎?」
「真是這樣粗的話也好像變得很傷腦筋似的…」(咕嚕著的答案)
因為畢竟是一個人的運動嘛,所以要在運動科學的層面說來,好像滿是講求意志的一項運動。所以要說「慢跑的秘訣」,就是要說服自己「不要停下來」。當然也可以從改善跑姿著手,不過以 (業餘的) 我說來,『意志』vs『跑姿』的比率大概是70:30吧。而且我想這大概也是其他業餘的『慢跑者』被吸引住持續不斷地跑的原因吧 ─ 一邊在綿綿不絕的路上喘著氣,一邊抽起僅餘的氣說服自己「不要停下來…不要停下來…」(然後已經暈倒了,大概…)。
不過雖然說是一個人的運動,但也經常有第三者湊過來的麻煩事。當然有很多幾個人聚在一起的『慢跑團』,有一邊跑步 (比較貼近競步的速度)、 一邊閒聊的中年大叔二人組 (慢的確是很慢,但以出勤率來說倒是非常的有毅力),有看來是爸爸的人跑在前面,看來是女兒的初中女生在後面辛勤追著的組合。甚至見過一邊跑步一邊拿電話說著的人 (像phone sex的喘氣內容)。也當然有很多像我這類沒甚特徵、一個人跑著的人。各式各樣的人在暈倒以前拼命跑著,旁邊的大叔踏著單車悠閒地劃過那團人,這樣美好的畫面。
『麻煩』的第三者通常會在週末跟假期出現。既然已經有過‘’holiday driver”,我想要是找誰來發明‘’holiday
runner”也絕對不過份。通常是堆不穿正規跑鞋,身體比Lancôme廣告裡Emma Watson的臉龐還要白晢的人。照道理他們偶爾出來跑跑也沒要緊。不過他們的特點是:(1) 跑程很短 (半條直路左右,覺得不夠氣便立刻停下來);(2) 很喜歡追人。所以要是給這些人逮著便很傷腦筋。通常會是先在直路前面看見一個喘著氣、痛苦地步行著的人;一直跑到他背後大概5米左右 (聽到聲音) 他便會忽然跑起來。沒錯只要維持原本的速度確實是可以超越他,不過鬥志頑強的holiday runner們是絕對不會輕易放棄的。我遇過在超越他以後,黏在我背脊1mm範圍內緊纏住,喉結像揚聲器一樣播著聖詩般的喘氣的案例;也有很多拼命要反超前的案例…於是我想「讓他們先走吧」,結果是:『放行』→『(半分鐘) 同一個人在前面蠕爬』→『(無奈) 再超越他』→『再被纏上』。絕對可以結論成「世上無法解決的事之一」。總之那天的步幅給打亂過來就是了 (致命傷是這堆原本跑半條直路的holiday runner,一旦逮到「獵物」是可以熬上1、2 k的,真傷腦筋)。當然也可以用盡力擺脫他們,不過想到他們被甩掉後在後面咕嚕一聲「噢,這樣嘛…」便停下來,自己餘下的9k路程卻跟平時辛苦多好幾倍
(辛苦的原因是忽然被推快了許多
─ 留不到氣,也失去平日的均速),心情也就難免悲哀下來。
不過其實也不是絕對沒有辦法的。以前有過一個跑得很快,而且性格非常可惡的老伯。他但凡遇見有跟他同一方向跑著的人,便會『放慢、讓你追貼他』→『接近追到、加速甩掉你』→『在你可以看見的距離內減速、回頭看你的位置』→『放慢、再讓你重新追貼他』→『接近追到時、再加速』…如是者像是在放紙鳶一樣不斷繼續著,要說可惡也確實是很可惡。
(好吧,我剛才就是借用老伯的辦法,跟一個原本還行著、忽然跑起來的人跑著…明明是穿adizero卻用holiday runner跑法的人,也居然跟我熬了足足1k才停下來,真厲害…總之,我想說的是,我現在的累趴趴是有原因的。)
說到這裡我好像還沒說要說服自己「不要停下來」的辦法。我的經驗談是把頭扭向側面,盯住斜面的某一點 (建築物之類) 跑。因為我跑的都是非常長的直路,保持眼望前面的話,卡在直路中間時心情會變得很低落。我爸聽見後便拿起馬經說,「那跟馬沒有分別啊」。也好像確實如此。
馬的心情我好像理解了一點似的。
(嚴正聲明:上面說的holiday
runner『速停速停』的跑法對心臟傷害很大的。剛開始跑步的朋友還是放慢、一口氣不要停地跑5分鐘、10分鐘…這樣累積上去比較穩妥。一直在跑的 (可惡的) 朋友也記緊選中對手才用老伯的辦法,隨便玩的話很容易讓對方暴斃的。)
※ 後話:最近天氣開始變曬了,夏天就要來嘛…在綿綿不絕的路上抵住太陽跑著時,忽然感到自己有點像大澳的蝦膏的味道。不知道馬也會不會這樣認為?


散文比較好讀,我有追看!能跑上48-52分鐘是很有決心的人,感覺你是個不一樣但有點怪怪的青年。
回覆刪除電視台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