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31日 星期二

《與理髮師談戀愛》


今天想要說說理髮的事。實際上我留的絕對不是特別的髮型 幾乎沒有特徵,連一眼就要輕鬆斷定『長』、『短』也非常艱難的程度。雖然每次走進salon也會有些許的要求 (希冀)、也會跟髮型師詳細說明「想束怎樣怎樣」的形,不過嚴格說來髮型也一直維持在『不算好看』的水平 (臉型問題、下面的樣子問題…)。所以要說這個也沒甚麼好說 (而且氣氛會立刻變黯淡)。不過要是替我理髮的理髮師的話,倒是個值得說 (而且是很長) 的人

在讓他出場以前,首先要介紹一下他工作的salon。在私人屋苑底下的商場,旁邊是普通食肆、沖曬店跟乾洗店,那種氣氛親切的私人屋苑商場。也絕對是家氣氛親切的salon 算是新近裝修過所以色調貼近嵦白,不過「洗剪吹」也是$150元左右的水平 (抱歉實際數字忘掉了) 那樣的salon。是我們一家人長期指定會到的salon因為最近發現好像有很多人連『理髮』這回事,也會像遊牧民族似的隨興「到哪家試試看」,所以我想也必須先說明一下。是我們指定會到的salon。最近連整座商場也要開始裝修,salon原本的位置開始給圍版重重掩住。因為這個那天吃飯時候在商場通道離遠瞥見salon的老闆時 縱然從來沒跟他說過半句話 便也立刻追上前氣呼呼地問「會搬到哪裡去嗎?」─ 是這樣的程度。

(對方被我嚇呆半秒後,答道:「還沒有搬,圍版旁邊還有路進去。」要說尷尬也好像確實算是尷尬的事…)

各式各樣的理髮師在裡面辛勤地剪著客人的頭髮。有小動作像是長期在暗自跳著break dance般『利落』(奇怪) 的人 (連走路也是),有每次總是穿著馬甲背心的人。說來這兩個組合 (break dance+『馬甲背心』) 好像是香港salon必要的元素似的,幾乎每家salon也藏了符合這兩項的理髮師在裡面活動著 (題外話:現在流行那種「30分鐘、$50理髮店」好像已經規定理髮師要穿格式一樣的制服了。讓那些套著脫色背心的人在自己頭顱上面勤快剷著,倒也是件相當大膽的事每次路過下意識也會嗅到一點靈堂才有的灰茫氣味)。有留長髮的理髮師,也有開始禿頭的理髮師。說來在頭一次光顧、要選一個新理髮師的時候,他本人的髮型好像也是一個相當重要的因素。不過認真想來自己的頭髮應該不太會是自己修吧。這樣要把自己的職業工具交托給別人,也好像是個滿悲哀的行業 (不論如何,我還是不太願意把自己的頭顱讓禿頭的理髮師去修)

說回我要說的理髮師,是我爸在某天忽然介紹的。經常會有這樣的事 「新開的餐廳不錯」、「坐巴士到牛頭角轉地鐵會比較快」之類的推薦。有『準確』也有『完全不是那回事』的案例。不過單純說『理髮師』這項,應該要放到那一邊也不太好說。總之從我爸那句話開始就一直到那裡剪,算起來好像已經有5年的光景 (以及5年量的掉髮)

姑且把理髮師的名字先安做f (說來也好像是個規定從業者要改英文名的行業)。幸虧是個頭髮量正常的中年男人,從小動作看也不太像懂跳break dance的樣子,所以至少是個『讓人安心』的理髮師。通常會穿夏威夷衫腰間纏著個形狀大小界乎槍袋跟西部牛仔會佩的水壺的剪刀袋 (最近少見他用這個了,真遺憾)。好像一副『專業理髮師』應該有的樣子 (『頭髮量正常』+『夏威夷衫』+『西部牛仔剪刀袋』)

事情也好像確實是這樣。首先似乎是個滿細膩的人 會用非常緩慢的速度在頭顱上面仔細挑選剪著。從鏡裡看著之間會懷疑自己的頭髮最近是不是昇華變藝術品了。沒有準確算過時間,不過我想修一次髮有個半至兩個小時不會錯 (或許確實是錯了 坐在salon的椅子裡總是感覺時間流得比平日漫長),以男孩的話應該是足夠算長的時間吧。修著之間會告訴你的髮質怎麼樣,你頭髮的生長形勢怎麼樣 (哪處豎起哪處比較貼伏)。在那以前,雖然還不至於到天橋底的老伯花二十元胡亂刮清頭顱,不過也一直只是在屋邨的髮廊 (門前還轉著紅白藍轉筒的那些),給樣子看來界乎小混混跟飛髮佬的人一邊馬虎地刮著頭髮、一邊狠勁地削著耳朵。所以那刻還是近乎驚訝地暗忖著「專業理髮師原來是這樣的」,一邊滋味地聽著自己頭顱的詳細情報。而且$150就可以享受到這些,也真是沒話可說。

好像一直還沒說f的壞話 (討厭的作者)。專業認真的理髮師,絕對美好的畫面。不過每次從salon回家照著鏡子看,眼眶後面還是確實會汨汨湧起一陣悲哀來。所以要說也確實有壞話可以說 沒錯的實是個細膩的理髮師 (儘管有客人在後面等著時還是會飛快地解決掉),幾乎就有點藝術家一樣的執著氣氛。然而問題的核心就在於這個。以我個人的經驗談,『藝術家』在現今社會是沒有好下場的,絕對不會錯。okay,以我的案例是執著的理髮師不幸遇上了挑剔的客人,大可以這樣說。不過每次我媽從salon回來也會激烈地投訴著:「著他剪短些,他一直說『這樣短太像男人短便是男人頭了,怎樣也不肯剪短。我想要是能夠容忍把頭刮到「像男人一樣短」的家庭主婦絕對不能算是『藝術家』吧。所以這回我可以懷著足夠的信心說,問題在於他而不是我。於是當然我也嚐過類似的結果 跟他說「想修怎樣怎樣,得到的回應是「這樣不好看這樣會很奇怪」,然後修回我那個沒有特徵、『不算好看』的髮形。換個方式說想修誰的 (球星抑或明星) 形」,也會得到「大家的髮質不同,不能修出這樣啊」之類的答案。要說洩氣也真洩氣。

我們的結論是 沒錯是個滿專業的理髮師,也會認真地修著客人的頭髮,不過只會剪自己喜歡的髮形。真是個固執的理髮師 (雖然讓他剪髮的客人也更固執)。所以說前面的『專業』幾乎是沒用的,「髮質情報課」上過一兩次也大概能夠完全掌握。畢竟頭髮是不會深刻改變的事

不過我們還是滿歡喜的到f那裡剪頭髮。我爸媽他們為甚麼要這樣做我不清楚,或者已經踏到了「不再挑剔外表」的年齡也說不定。以我的情況說來,好像是「讓一個認真的人來修」好像跟「一個馬虎的人隨便刮刮」來得穩妥。okay,『馬虎的人』隨便刮刮出來的效者或許會比『認真的人』耐看,確實是有這樣的可能性。不過即使有『理髮之神』明確地跟我說「那個跳break dance的人剪得漂亮多了」,我還是會選比較認真的那一方。要說奇怪的價值觀也真奇怪。其次是我好像逐漸找到跟f溝通的辦法 一開始先讓他剪一貫的髮型,待他修到一半以後,開始慢慢謹慎地提出「這裡再短一點會不會比較好這裡稍後會稍微偷薄嗎」之類的微言』。幾次以後,髮型也好像正逐漸朝『好看』的方向確實而緩慢地前進著似的回到家也可以在鏡子前面滿足地欣賞一番。不過想到只是到salon理髮也要像談戀愛一樣費力,要說麻煩也確切是麻煩。要說悲哀也確切是悲哀。

而且世上不論任何的事情,但凡連續發生5次以上的話,人們便會開始習慣過來。所以漸漸也發覺f修出來的髮型也『不算太難看』。真恐怖的過程。

我想大概就是這些讓我們一直到f那裡修髮吧。而且大概還是成功遺傳著「不願意改變生活習慣」血液的家庭 (因為這個我簡直是沉迷的不斷到『大家樂』吃飯)。一直這樣說好像對f很不公平似的,不過確實是個非常認真的理髮師,而且修出來的髮型也不算『致命性』的難看 (絕對中肯的話)

所以無論如何已經到了那家salon很久的時間,也逐漸連那裡也開始喜歡過來。首先以偷聽別人閒聊的層面說來,是個絕對合適的地方。第一便已經是個不停有人說話的地方。而且一開始已經知道是「理髮師vs客人」的關係,也肯定是閒話家常不痛不癢的氣氛。偶爾在巴士車廂抑或快餐廳也可以偷聽別人閒聊抑或說電話,不過總要花精力猜出雙方的關係、話題的類型之類 (當然這樣也有這樣的趣味)。所以每次要等f的話,也會留在那裡認真地偷聽著別人的話。其次是即便只是一家小salon,也可以碰上很多奇怪的事。譬如我遇過f正在旁邊替一個中年女人剪髮。是個留長度及肩髮型的女人。她的要求是 把後腦勺刮光,讓頭殼頂的長髮垂下來蓋住溜光的空腦勺。原因是『很熱』。我便一直看著夾子把長髮折起,一邊看著她後腦勺的短髮變和尚頭的過程。f在旁邊認真地分析著「你的髮質很厚」之類的話。確實是個認真的理髮師。

說回f修出來的髮型。不是說謊話,不過也確實在我的頭顱上出現過『致命性地難看』的案例。有一年的冬天,我曾經想讓f修下面那幅圖、左邊的髮型。為甚麼想要這樣修的原因已經忘掉了。最終鏡子照出來的是右邊的效果。那是個很慘的冬天。



「理想」「現實 (連表情也一樣)

okay,我想我的會話表達能力確實是不濟的。

說回商場要裝修的事。salon老闆說「暫時不用搬,兩個月再決定是搬還是休息。於是我們便在家裡凝重地討論這個起來。結論是我媽用家庭主婦的語調說:「唓,你驚佢有生意唔做咩好像很有說服力的結論。

第二天的早上便發現她忽然已經修過髮了。還照例咕嚕著f不替她的頭髮剪短些。

偶爾在家庭裡還是會發生類似「爾虞我詐」的事情。


後話:上面兩張也是北韓足球隊前鋒鄭大世的照片。我算是個半熱衷的球迷,不過在現實世界會跟我討論足球的人就很少,f算是其中一個。以我跟f談足球得到的經驗看來,認識新理髮廳師的時候,還是沉默不讓對方知道自己喜好的做法比較穩妥。


( 現在話:文章是早前寫好的,結果salon最後還是凋褪空掉啊。因為這個所以很久沒剪過髮了,大概兩個月左右吧。雖然好像很厚臉皮,不過也聽說過「你留長髮比較好看噢」,這樣的評價。這個嘛,也就是說我的髮型不修比較好看噢。讓f 聽瞥見這個會立刻悲哀地泣喘過來也說不定。)

2012年7月26日 星期四

《關於跑步 我想說的其實是...》


剛剛跑了大概11公里回來。確實非常惡劣的天氣。刮大風 (在風裡跑步的問題是:(1) 逆風時候的風阻;(2) 刮風時候要吸進空氣裡的氧份也很困難);更致命的是漿滿煙霞的朦朧天,所以一邊跑一邊幾乎想用勺在天空上面刮點氧氣出來 (在霧漿裡跑步氧氣便變得比刮風時更加吝嗇 ─ 肺部只是一直拼命吸著填滿濕氣抑或塵埃的煙霞)。所以現在累趴趴的洩壓在電腦螢幕前面,汗顆跟指頭一同勤快地滴答敲著鍵盤寫著的 (好吧,確實是比實情誇張了一點)

(題外話:剛才寫著的時候,覺得最近的天氣報告好像用多了『薄霧』而不再用『煙霞』似的,於是到天文台的網站查找看。大概是說『薄霧』是水汽凝結出來的霧;『煙霞』則是塵埃或煙屑凝結出來的霧。也就是說同樣是朦朧天,『薄霧』比『煙霞』更「天然」跟「清新」就是了。也真傷腦筋。明明從措辭看來,『煙霞』才比較華麗的一方嘛)

總之現在除了下雨以外,隔天便附近『慢跑』。說來確實好像是『緩步跑』的說法慣用得多。不過怎麼說也是步頭用力、小腿起勁地鼓脹起來的移動方式噢。當然也有腳掌勉強離地,一邊沙索的向前拖著、一邊粗糙地削磨著鞋底的中年大叔,躬著腰在起勁地向前蠕爬著。這樣才算是真正的『緩步跑』吧。以我的情況好像是不太貼切的說法。說『長跑』也好像來得太過「專業」─ 幾乎就是聽見「噢,『長跑』嗎?」然後便立刻出現「埃賽俄比亞的馬拉松選手一邊繃扭住臉,一邊蹬跳著四肢的奧運賽事畫面」─ 這樣直接的流程。所以『慢跑』好像已經是最穩妥的說法 (速度也確實是不快)

總之就一直在『慢跑』著。大概可以想像我跑步的方法 ─ 比中年大叔快;比埃賽俄比亞的馬拉松選手慢就是了。路程現在已經累積到每次大概11公里。並不是要刻意在10k賽事的路程再故意加長,只是碰巧沿路況繞一圈的長度是11公里,這樣而已。實際上也沒打算過要參加比賽。好像一直是「並不熱衷於要勝出比賽」的那一型。要認真說自己應該更像是「抗拒比賽」的了,真是麻煩 (我意思『麻煩』的是比賽不是我本人)總之就沿路繞11公里回來。因為會不梳頭也不刮鬍子便到路邊跑,而且可以想像跑步的時候會繃出難看的表情、衝線時候也會發出奇怪的喘氣聲音,為免你們會認出我,所以不打算說是在哪裡跑的了

11公里的說,大概可以跑出48分鐘半至52鐘的時間。最經常是50鐘前後。因為沒跟別人比較過所以不知道是快還是慢。一般要跑48分鐘半也不是非常困難的事,只是會比較辛苦而已。通常是在心情不太好的日子裡才會拼命衝出來的。回想過來會一口氣 (其實要喘很多很多口氣) 發洩48分鐘」也好像是個很恐怖的人,讓電影編劇看到大概會說「有當變態殺手的潛質」吧,真傷腦筋。總之就是「會戴手錶計時,但一般不太注意成績」的跑法。說來瞥見時間忽然快了,還是會開始擔心緊接的路可能不夠氣 (之後便會確實開始抽搐似地喘起)

總之也就隔天便到外邊跑。要說像『興趣』抑或『上癮』之類也絕對不能,因為確實沒甚麼『興趣』可言。起床時候瞥見窗外正下雨的話,心裡還會暗地高興起來。不過一般情況的話時間一到便會動起身來拉筋要說勉強也不勉強,要說興奮也絕對不興奮的心情。與其說『習慣』,倒不如說『不想去想』的說法比較貼切。要是說『責任』的話也好像找不出抗議的理由 (這麼說來我便要由「變態殺手」變成「自虐狂」了,真要命)。也有朋友認真問過「為甚麼要跑?」,於是我便認真地想起來為了跑步回來可以喝橙汁嘛 ─ 這個說法氣氛好像很「蠟筆小新」似的,而且想到沒有「動感超人餅」也會確切感到遺憾起來;為了可以在簿本上記下每次的時間嘛 ─ 也好像確實如此,不過聽來是「要說出來也不太好意思」的那一類答案。所以只好誠實地回答「不知道」。聽見以後她一副很失望似的表情。她說應該要是受了甚麼刺激才會不斷跑步的。真遺憾這方面的刺激』我確實找不出來。

結果就「不知道為甚麼」地跑著除了變得關注天氣以外,也好像沒有造成其他顯眼的變化。距離車路士後衛伊雲奴域 (Branislav Ivanovic) 的大腿還相當遠,不過好像變結實了。也確實變持續性的輕微疼痛起來。衣櫃裡的運動衣服也變多了。就這樣而已。



「嘿,老弟,也要練成我的腿對嗎?」
「真是這樣粗的話也好像變得很傷腦筋似的(咕嚕著的答案)

因為畢竟是一個人的運動嘛,所以要在運動科學的層面說來,好像滿是講求意志的一項運動所以要說慢跑的秘訣,就是要說服自己「不要停下來」。當然也可以從改善跑姿著手,不過以 (業餘的) 我說來,『意志』vs跑姿』的比率大概是7030吧。而且我想這大概也是其他業餘的『慢跑者』被吸引住持續不斷地跑的原因 一邊在綿綿不絕的路上喘著氣一邊抽起僅餘的氣說服自己「不要停下來不要停下來(然後已經暈倒了,大概…)

不過雖然說是一個人的運動,但也經常有第三者湊過來的麻煩事。當然有很多幾個人聚在一起的『慢跑團』,有一邊跑步 (比較貼近競步的速度)、 一邊閒聊的中年大叔二人組 (慢的確是很慢,但以出勤率來說倒是非常的有毅力),有看來是爸爸的人跑在前面,看來是女兒的初中女生在後面辛勤追著的組合。甚至見過一邊跑步一邊拿電話說著的人 (phone sex的喘氣內容)。也當然有很多像我這類沒甚特徵、一個人跑著的人。各式各樣的人在暈倒以前拼命跑著,旁邊的大叔踏著單車悠閒地劃過那團人,這樣美好的畫面

『麻煩』的第三者通常會在週末跟假期出現。既然已經有過‘’holiday driver”,我想要是找誰來發明‘’holiday runner”也絕對不過份。通常是堆不穿正規跑鞋,身體比Lancôme廣告裡Emma Watson的臉龐還要白晢的人。照道理他們偶爾出來跑跑也沒要緊。不過他們的特點是:(1) 跑程很短 (半條直路左右,覺得不夠氣便立刻停下來)(2) 很喜歡追人。所以要是給這些人逮著便很傷腦筋。通常會是先在直路前面看見一個喘著氣、痛苦地步行著的人;一直跑到他背後大概5米左右 (聽到聲音) 他便會忽然跑起來。沒錯只要維持原本的速度確實是可以超越他,不過鬥志頑強的holiday runner們是絕對不會輕易放棄的。我遇過在超越他以後,黏在我背脊1mm範圍內緊纏住,喉結像揚聲器一樣播著聖詩般的喘氣的案例;也有很多拼命要反超前的案例於是我想「讓他們先走吧」,結果是:『放行』(半分鐘) 同一個人在前面蠕爬』(無奈) 超越他』『再被纏上』。絕對可以結論成「世上無法解決的事之一」總之那天的步幅給打亂過來就是了 (致命傷是這堆原本跑半條直路的holiday runner,一旦逮到「獵物」是可以熬上12 k,真傷腦筋)。當然也可以用盡力擺脫他們,不過想到他們被甩掉後在後面咕嚕一聲噢,這樣嘛」便停下來,自己餘下的9k路程卻跟平時辛苦多好幾倍 (辛苦的原因是忽然被推快了許多 ─ 留不到氣,也失去平日的均速),心情也就難免悲哀下來

不過其實也不是絕對沒有辦法的。以前有過一個跑得很快而且性格非常可惡的老伯。他但凡遇見有跟他同一方向跑著的人,便會『放慢讓你追貼他』『接近追到加速甩掉你』『在你可以看見的距離內減速回頭看你的位置』『放慢再讓你重新追貼他』『接近追到時再加速』如是者像是在放紙鳶一樣不斷繼續著,要說可惡也確實是很可惡

(好吧,我剛才就是借用老伯的辦法,跟一個原本還行著、忽然跑起來的人跑著明明是穿adizero卻用holiday runner跑法的人,也居然跟我熬了足足1k才停下來,真厲害總之,我想說的是,我現在的累趴趴是有原因的)

說到這裡我好像還沒說要說服自己「不要停下來」的辦法。我的經驗談是把頭扭向側面,盯住斜面的某一點 (建築物之類) 跑。因為我跑的都是非常長的直路,保持眼望前面的話,卡在直路中間時心情會變得很低落。我爸聽見後便拿起馬經說「那跟馬沒有分別啊」。也好像確實如此

馬的心情我好像理解了一點似的。

(嚴正聲明:上面說的holiday runner速停速停』的跑法對心臟傷害很大的。剛開始跑步的朋友還是放慢、一口氣不要停地跑5分鐘、10分鐘這樣累積上去比較穩妥。一直在跑的 (可惡的) 朋友也記緊選中對手才用老伯的辦法,隨便玩的話很容易讓對方暴斃的)


後話:最近天氣開始變曬了,夏天就要來嘛在綿綿不絕的路上抵住太陽跑著時,忽然感到自己有點像大澳的蝦膏的味道。不知道馬也會不會這樣認為?

2012年7月21日 星期六

《村上春樹說明書》


附近的商場最近新開了一家大眾書店,聽來好像是件『非常不錯』似的事。可以每天下去吃午飯,吃完便到旁邊的書店看書 (沒有叼住牙籤在唇角的),簡直就有點都會終於攀到這裡來」似的感覺,而且可以為我退休式生活增添一項日常節目』 (確實如此我是指退休式生活」方面的說)

也真的確實如此,這樣的興奮在頭兩天非常熾熱地燃燒著。到第三天開始我便只直接走到『翻譯文學』的書架,循例『檢查』一下那裡村上春樹的書 (通常會有海邊的卡夫卡》上下集一冊、《挪威的森林》上下集一冊、《1Q84Book3一本)。因為不好意思每天在那書架前面停留半秒便溜走,所以勉強再在附近的地方滿蹣跚似地圈踱多半分鐘左右,然後才走出書店門口。但我想那家店要認住我也不能算是件困難事。(並不是要說『大眾的壞話,不過那裡我想讀的書確實是比較少吧,對了,那是家很小的鋪…)

okay,我想我好像算是村上春樹的書迷』了。要說也絕對不算『相當有趣』的過程,只不過是高中時候、在學校當librarian時候隨手拿來讀的書,碰巧是村上春樹的《終於悲哀的外國語》。就這樣開始讀他的書,而且就一直讀到現在。說起來我好像算是偏向追隨作者』那一型的讀者 一旦逮上喜歡的作家,便會追蹤找他不同年代的書,當做一整個series來讀。還在裡面私下比較著人家的不同時期。所以遇到會不斷推介書」的朋友便會相當傷腦筋 (不過村上春樹照例也是有朋友先推薦的,所以要衷心感謝她)。看電影也會指定看喜歡的導演。音樂倒沒有指定要聽甚麼,好像一直也對這方面沒有特別熱衷的樣子。倒是因為喜歡看林嘉欣的電影,所以去找過她的唱片來聽。跟電影一樣,也絕對算是套愉快的唱片。

好歹我也領過一座書評比賽的獎盃 (確實是),那麼就在盡情當上村上春樹的copycat以前,先評說一下村上大叔的書也無妨。不保證是客觀的書評 (應該說「保證不是客觀的書評」才對)

這樣說來,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少人有確實看過村上春樹。我想應該算是多的吧,不過「只聽說過、還沒有讀過的」我想也大概有不少。沒辦法這是座相當奇怪的城市。以我個人的經驗談 有一次在大學的講室裡讀著《追憶逝水年華》時 (好學生上課時候應該認真聽),曾經給旁邊不認識的女孩問說:「書好看嗎?」,我答:「好看。」,於是她問:10分滿分你覺得值幾多分?」拜託,這樣的問題可以怎樣回答即使回答說10分。,我想普魯斯特他本人聽見自己的著作 (應該說『巨著』) 只佔過值3個字長度的評語 (連標點符號),心情也會變悲哀過來吧舉例說也總不會有人要去聽talk,一直等到Q & A session便馬上站起身興奮地喊問道:「嗨,奧巴馬先生,你覺得你成功的秘訣是甚麼?」「嗯。沒有這樣的人吧 (大概)。當然會熱衷去聽誰的講座本身已經是件相當蠢的事就是了

(不過認真想來,假若有誰去用匯率認真兌算過世界上全部書的話,那麼商務」、大眾」的書架便可以統一用上『10分』、9』、8』、7地排列過來,實行過來也好像很方便的樣子。經營書店的從業者不妨考慮看看 (我發誓到時候我一定會光顧『0分』的)。反正以往也是有過誰去把每首唐詩也比對過,才挑選濾下現在的《唐詩三百首》讓小學生們每天艱辛啃著。不過不知道當時ranking301的詩是哪一首?只差丁點就不能『流芳百世』、也不能讓學生們嶙峋吐背著,好像相當悲哀的樣子…)

抱歉閒話又說多了,話還是馬上說回村上春樹。總之我相當喜歡村上春樹。最喜歡的順次序是 (1)《挪威的森林》、(2)《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跟 (3)聽風的歌》。每次說這個時候,在電視台時候坐我旁邊的女孩便會起身說村上春樹在訪問說過《挪威的森林》是他最獨特的書,因為基本上是寫實」,我也就是因為這個,所以最喜歡《挪威的森林》。是每次翻讀也不覺得膩的程度。《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的原因是故事性。應該是村上大叔他故事性最完整的長篇吧,連最近的《1Q84》也沒那樣程度的緊湊。以內容說來,這樣的配搭 (《挪威的森林》+《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 也剛好儲過了他女孩跟他腦袋的內容。最後是聽風的歌》。還沒讀以前,因為是他「第一部小說」也沒太起勁要讀 聽起來好像會相當青澀的樣子。結果幸虧幾乎完全嗅不出這樣的氣味 (所以說打算要當作家的話,還是留待30歲才開始寫比較穩妥)。最喜歡的當然聽風的歌》的寫法。不過他後來的書總算褪回『一般小說寫法』就是了。所以可以想像那絕對不是適合mass production的寫法,讓德國人讀到也大概會被嫌棄過來。

也有不喜歡的書。最不喜歡的是《海邊的卡夫卡》。怎麼說呢,好像是個村上春樹神秘主義實驗』的失敗案例。有聽說過「不懂他要說甚麼不敢評論」的評論。我這邊廂 (也不敢太大聲說) 倒是覺得已經讀到了大概的情節。不過情節歸情節,故事內容倒還是滿空晃晃。不過以村上春樹神秘主義』說來,最近的《1Q84》的神秘主義』好像《海邊的卡夫卡》的來得順利跟緊湊多了。所以啊,卡夫卡確實是失敗的案例也不奇怪。

抱歉忽然把《海邊的卡夫卡》跟1Q84並排說起來。不過這樣說來,村上大叔他每部小說的內容,確實也都幾乎鑲嵌住類似村上春樹formula』的東西 (所以要是去跟王家衛交朋友的話應該會很順利)。怎麼說呢,他小說基本的element。說白一點 (嗨!老鼠),就是他每部小說重覆loop著類近的東西 宿醉、性交 (也有自瀆) 出現的頻率應該算最高。不過這不是重點,所以還是止住不繼續說了 (其實電車也算是指定要出現」似的,不過啊似乎大家都好像喜歡特別注意說宿醉跟性交)。真正有象徵意義的場境要算在尋羊冒險記》首次出現的別墅,老鼠」在山頭裡面的那座別墅 (確實是嗎?我沒再考證過。是錯的話請抱歉)。也就是說一處遠離 (或隔離) 都會,而且封閉、靜謐、半廢棄的地方。是參考《挪威的森林》的「阿美寮」療養院寫成也說不定。草坪讓風溫柔地撫掃著,雲從頭顱上方默默地飄向太平洋。西伯利亞一樣空洞寒慄、隱約縫醞住被遺棄』的恐怖感的地方。似乎也是最接近主角腦袋深處的地方。也因為這個所以才拌勻著上面說的靜謐跟危險。

其次是大型的神秘組織,也幾乎是每次也出現的東西。大概是參考《地下鐵事件》寫成的應該不會錯 (《地下鐵事件》還沒讀過,所以不肯定),是因為他在散文經常說的「一直是自由業、沒到公司打過工」也說不定。本質貼近邪教一樣神秘的組織」、通常也有相當強勢的領導。不過村上春樹集中在寫組織」的能力 (在組織架構上、在認知智慧上),是要一個人挑戰組織」幾乎完全沒可能的程度。對於組織」的內容 (也就是信條」) 倒好像沒說甚麼組織」一邊在突顯著主角被社會隔絕開來,另一邊廂組織」本身卻也絕對不是块光明正大地在都心的地面營運著的東西。也是支持上面說的村上春樹神秘主義』的element 也就是說小說沒提供詳細解釋的情節,就說成是「因為組織厲害,甚麼甚麼都可以安排到」的原因,抑或乾脆把事情扯向與組織」有關係就是了。

角色也都是類近的人物 ()。首先是性格幾乎都一樣的主角。應該算是謹慎、跟社會不算是能夠順應過來、偶爾滿牢騷的男人。說來牢騷這方面好像滲釀了些許《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 裡主角Nick Carraway的影子 (也就是比對《麥田捕手》裡的Holden來得溫婉的人)。大概就是村上大叔他本人的寫照也不會錯。女主角通常像《挪威的森林》裡的綠,活潑得好像是一直都在跳躍著的女孩。偶爾也會出現像直子一型漂亮得脆弱的女孩。能幹而且漂亮的女秘書也經常出現 (這個不是重點,算了)。還有上面說的組織」領導,通常是主角要對付的東西」、也至少是比主角在某些範疇能夠順應社會的人,譬如《發條鳥年代記》的綿谷昇,然後主角找尋自己的辦法去打倒他們。類似這樣的故事。牛河利治就在中間替雙方穿織著。禿頭、歪牙、咧嘴、穿廉價西裝,相當醜陋的中年男人。只讀過《1Q84的朋友不妨找《發條鳥年代記》來看看,牛河的角色連名字也都一樣 (and vice versa)

確實每部小說的情節也好像是差不多的樣子。就是上面說的 跟社會不太順應的主角,跟喜歡的女孩也大多不能夠一起。於是在找自己的辦法去拼命打倒甚麼。也不是像荷里活電影裡面那些男主角,因為腦袋溢滿份量過多的正義感所以決定要打倒甚麼去拯救地球。麻煩很多時候也是自己找上村上主角們的頭來失業的人多讀的話還會誤以後明天便會有誰撥電話過問要不要做甚麼工  (結果是明早  (其實已經是正午)21字頭的傳銷電話吵醒,通常也是這樣)那個打倒甚麼的辦法也不是荷里活片程度的華麗,至少沒那麼多特技成功以後也不能夠在社會賺到甚麼通常可以終於跟女孩黏回一起,倒楣的話連女孩也會失掉。就是這樣的情節。每部也類似是這樣。這麼說來還繼續讀著」好像是件相當蠢的事,要這樣想也好像確實是。

總之把上面說的各項事情 (每部都類近的情節啊場境啊角色啊、就是村上春樹formula),高明地、仔細地、順次序嵌進讀者裡。然後在結局一下子揪出來。也就是村上大叔他好看的地方。

因為這個,所以不太喜歡村上春樹的短篇小說。怎麼說呢,因為上面說的這些東西還沒徹底給泡進腦袋,書已經嘩啦嘩啦的滾到結局裡去了。在那裡拼命地鑽挖著也不會感覺到甚麼啊 (有喜歡村上短篇的人嗎?可以說說裡面有甚麼的東西吸引到你嗎?認真請教的)


艾沙雲在踢球前也讀村上春樹喲。是《迴轉木馬的終端》的俄文譯本
問:「短篇真的好看嗎,艾沙雲同學?」
答:「хорошо!
 結果讀過短篇以後,球賽也立刻輸掉了…誰叫你到球場也不熱身,躲到後備席裡讀書的…

最後請各位讀村上春樹的朋友,請務必買賴明珠的繁體譯本來讀。簡體譯本的選字完全曳濾走了村上大叔的味道。認真的。

就是這樣。其他評論說甚麼『都市孤獨感』都是騙人的

(天褪黑後,公路裡的轎車像河一樣流著燈顆、間隔隠約從不知哪裡濾來救護車的笛鳴』好孤獨噢)


後話:忘記了說,《追憶逝水年華》值「10分」需要讀。村上春樹也值「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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